支持空服員罷工爭取自己的權益。
交通部官派的董事長及經營團隊應該改革管理階層,
正面回應工會訴求。
空服工會7大訴求
訴求1、外站津貼每小時5美元,非會員不得享有
華航:簽署《勞基法》第84-1約定書之空服員將比照機師給每小時3美元外站津貼,調整後金額將優於業界
訴求2、保障年休123天、月休8天、季休30天
華航:簽署《勞基法》第84-1約定書之空服員給予年排116天(不含在外站休息日數),每月保障排休8天,不足者年度結算以全薪買回。今年上半年空服員月均休10.54天,月均工時低於130小時,工會訴求年休123天,將使每月工時更低。
訴求3、實施考績雙向互評
華航:華航考績三層級作業,是經審慎評估最妥適公平的機制。互評易製造對立,但華航同意評比項目及比重可與工會協商。
訴求4、給予空服工會代表、理事、監事會務假
華航: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並非僅處理與華航相關之業務,全面給會務假不合理。華航同意以有條件方式核予會務假
訴求5、不得更改會員現行報到處及工時計算方式
華航:華航企業總部已搬至桃園,所有至總部上班員工及飛航組員均以總部報到開始計算工時,且與企業工會於2005年達成客艙組員桃園報到協議,6/1執行空服員總部報到為最後一波,「所有權益及勞動條件未減損」
訴求6、國定假日出勤雙倍工資
華航:國定假日已挪移至其他日,無加倍工資問題,挪移後之休息日出勤,會給加倍工資。
訴求7、除越洋航線,全面回歸《勞基法》保障
華航:無論越洋航線或區域航線皆屬輪班性質,均有例假日挪移及女性夜間工作之必要。工時約定書會由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核可,《勞基法》權益會受保障。
這就是倒退!